防雷擊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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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雷雨雲過境時,雲的中下部是強大負電荷中心,雲下的下墊面是正電荷中心,於是在雲與地面間形成強電場。在地面凸出物如建築物尖頂、樹木、山頂草、林木、岩石等尖端附近,等電位面就會很密集,這裏電場強度極大,空氣發生電離,因而形成從地表向大氣的尖端放電。

防雷擊的原則

爲防雷擊,應當遵從4條原則:

一是人體應儘量降低自己,以免作爲凸出尖端而被閃電直接擊中。

二是人體與地面的接觸面要儘量縮小以防止因“跨步電壓”造成傷害;所謂跨步電壓是雷擊點附近,兩點間很大的電位差,若人的兩腳分得很開,分別接觸相距遠的兩點,則兩腳間便形成較大的電位差,有強電流通過人體使人受傷害。

三是不可到孤立大樹下和無避雷裝置的高大建築體附近,不可手持金屬體高舉頭頂。

四是不要在水中游泳或工作,因爲水體導電好,容易遭雷擊。總之,應當到較低處,雙腳合攏地站立或蹲下,以減少遭遇雷的機會。雷電期間在室內者不要靠近窗戶,儘可能遠離電燈、電話、室外天線的引線等,在沒有避雷裝置的建築物內,應避免接觸煙囪、自來水管、暖氣管道、鋼柱等。近年來,雷擊事故有上升趨勢,計算機網絡、家用電器等受感應雷毀壞現象時有發生。很多家電公司在家庭財產保險投保時,都選擇投保“家用電器”,因爲如果投保了家用電器的話,諸如雷擊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則會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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