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醫療美容服務監管 3月中旬前開展專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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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醫療美容行業取得了較大發展,但是,由於多種原因,醫療美容行業存在着准入標準不高、人員素質偏低、質量管理不嚴等問題,與醫療美容相關的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屢屢發生,甚至出現因接受醫療美容服務而導致死亡的嚴重事件。爲此,衛生部下發通知,就加強醫療美容服務監管工作提出了若干要求。

加強醫療美容服務監管 3月中旬前開展專項檢查

通知要求,對醫療美容機構的監管要做到"底數清、項目明、全公開、責任實",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導各級各類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醫療機構進一步提高依法執業的意識,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技術水平,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診療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範,嚴格執行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制度和醫療質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確保醫療質量和安全。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醫療美容機構、醫療美容科室基本標準(試行)》和《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目錄》的要求,對轄區內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美容機構和醫療機構內設的醫療美容科室的診療科目、人員、設備、醫療美容項目等情況進行覈查,嚴把"准入關"。對於達不到標準的醫療美容機構或醫療機構內設的醫療美容科室,要堅決予以取締。各地衛生部門要對本轄區內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醫療機構的註冊信息與衛生部醫療機構註冊聯網管理系統中的相關信息進行比對,有遺漏和錯誤的,要及時補充和修正。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在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醫療美容機構名單及備案的醫療美容項目等信息。

通知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在2011年3月15日前,組織開展醫療美容服務專項檢查。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的分級管理原則,有關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要對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美容機構和醫療機構內設的醫療美容科室的執業行爲以及主診醫師的執業情況等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查處超出備案的項目範圍開展醫療美容服務、違法發佈醫療美容廣告、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等違法行爲。對於未經批准擅自發布醫療美容廣告和篡改《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內容發佈違法醫療美容廣告的醫療機構,要按照《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嚴肅處理。

通知要求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於2011年3月底前將醫療美容服務專項檢查結果上報衛生部,衛生部將組織專家對醫療美容服務監管工作進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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