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交通規則六大調整 新增2項記12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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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出臺的2013年新交通法規,具體調整的內容有新增14個涉及小車管理的記分項,新增記12分的記分項2項,由記6分提高到記12分的記分項4項等共六項,下面由本站小編詳細介紹。

調整一:新增14個設計小車管理的記分項

1. 增加使用僞造和編造小車標牌、小車超員20%以上記12分;

2. 不按規定避讓小車記6分

調整二:新增記12分的記分項2項。

1. 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小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

2. 來取的小車駕駛資格駕駛小車的。

調整三:由記6分提高到記12分的記分項4項。

1. 機動車超速50%以上;

2. 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和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疲勞駕駛;

3. 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好牌;

4. 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違法停車。

調整四:調整表述的記12分記分項2項。

1. 講公路客運車輛超員20%以上調整爲營運客車、校車超員20%以上;

2. 取消了原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記12分的內容,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記12分。

調整五:將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

調整六:細化了超速的記分標準

2013新交通規則六大調整 新增2項記12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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