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單獨二胎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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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18條規定

盤錦市單獨二胎最新政策

只有一個子女,且女方年齡已滿26週歲,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一)雙方均爲獨生子女的;

(二)雙方均爲農業戶口的農村村民,且一方是獨生子女的;

(三)雙方均爲少數民族,且女方是農業戶口的農村村民的;

(四)雙方均爲農業戶口的農村村民,其中一方是國家確定的人口稀少的少數民族的;

(五)雙方均爲海島居民,且連續在海島居住5年以上的;

(六)雙方均爲農業戶口的農村村民,其中一方殘疾,且殘疾程度相當於殘疾軍人二等甲級以上標準的;

(七)一方是革命烈士的獨生子女的;

(八)一方爲殘疾軍人,且殘疾程度爲二等甲級以上標準的;

(九)女方是農業戶口的農村村民,只有一個女孩也爲農業戶口的;

(十)子女經市級以上病殘兒醫學鑑定小組鑑定爲病殘兒,不能成長爲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爲該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十一)同胞史弟均爲農業戶口的農村村民,且只一人有生育能力的;

(十二)農業戶口的農村村民中有女無兒戶的所有女兒和女婿均爲農業戶口,其中招婿的一女的;

(十三)再婚一方已有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要求生育時,女方不受年齡已滿26週歲限制。

申請流程

政策規定,符合“單獨兩孩“生育政策的夫妻要求生育第二個子女的,需持戶口簿、結婚證、居民身份證、《婚育情況證明》和獨生子女身份相關證明等材料,到子女擬落戶地的夫妻任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並填寫《再生育申請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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