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勁夫合約案宣判 須賠償公司損失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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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蔣勁夫起訴了唐人違約在北京朝陽法院正式開庭審理。蔣勁夫方面訴稱“起訴唐人的主要理由是妨礙演藝事業發展,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經紀合約”。

蔣勁夫合約案宣判 須賠償公司損失200萬

蔣勁夫合約案件判決書有以下幾個核心點:蔣勁夫欲與唐人解除經紀合約的訴訟請求,未能獲得法律認可而被駁回,雙方經紀合約繼續履行,蔣勁夫經紀約仍屬唐人;蔣勁夫在單方公佈與唐人解約後未經唐人允許在外私接演藝活動,故判決蔣勁夫賠償唐人佣金損失200萬元;同時,法院駁回唐人就蔣勁夫拒演《仙劍雲之凡》索取賠償的訴訟請求。

據瞭解,這個判決書送到之後雙方當事人還有15天的上訴時間,不過蔣勁夫和唐人影視公司還會不會就判決結果再上訴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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