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玩具傷人損產生產者賠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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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玩具傷人損產生產者賠償(圖)

國家質檢總局歷來十分重視兒童食品用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產品質量監督司司長劉卓慧在接受中國經濟網 "中經線上訪談"採訪時表示,2010年,質檢總局還將繼續對兒童用品進行跟蹤抽查,玩具產品如果出現問題,生產者將承擔賠償責任。

國家GB5296.5-2006《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5部分:玩具》、GB6675-2007《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等國家強制性標準對玩具的安全性指標、標識和使用說明等均有明確規定。其中,玩具的包裝或吊牌上應註明廠名廠址及適用年齡範圍,並且在醒目的地方註明採用標準和使用方法等注意事項,這些注意事項能夠為選購玩具的父母及成年人提供充分的購買資訊,提供必要的幫助。

2007年7月24日國家質檢總局又頒佈了《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將兒童玩具納入缺陷產品召回管理範圍。按照《產品質量法》規定,對售出的產品,銷售者應當依法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劉卓慧介紹,國家質檢總局每年都安排對兒童用品的監督抽查。例如:兒童服裝、玩具、童車等等。抽查之後,質檢總局在有關媒體釋出國家監督抽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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