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做個正常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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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要這個人緊緊抱着我,那樣我會感覺他愛我,他想把我放進他的身體裏,他的心裏,他的骨髓裏。

我只想做個正常的女人

於曉非從美國飛回來照顧我,她說:“這半年你讓我幾乎花盡了所有積蓄。但是,絳綠,不管你對我怎樣,我還是愛你的。”

我在春天快來的時候遺落了一隻手套。它有着豔紅的顏色,羊毛質地,手套背上繡着細細的牽牛花,枝葉跟花瓣都很精緻。更重要的是,它非常適合我的手。不大不小,溫暖而柔軟。

於曉非同我說:“幸好冬天都過去了,年底再買雙新的吧。”

但我堅持一直戴着剩下的那一隻。

她就在我耳朵邊上叫:“絳綠,你瘋了?爲了這樣一個男人,值得麼?”

於曉非不喜歡陸鴻。去年年底她從紐約回來看我的時候我們正吵得天翻地覆。那天,她坐了一天一夜的飛機,又好不容易鏗鏗鏘鏘地把大皮箱拖到5樓站在我的家門口,卻看到滿地的碎玻璃片,一大把雛菊躺在房間中央,花朵已經被踩壞,葉片泛着腐爛的污綠色。電話機摔在窗臺上,空中彷彿還有飄散的紙片。陸鴻紫脹着臉,正用手拼命掐着我的脖子。而我的腿撲騰着,用盡力氣踢向他的下體。

於曉非尖叫着衝進來,腳踩到了碎玻璃,流了一地的血。最後,我們三個人裏反倒是她受傷最重。

隔天,她躺在香格里拉的觀景大房裏,腳上纏着白繃帶,眼睛看着窗外的黃浦江,面無表情地對我說:“絳綠,我希望你同那個人分手。”

我不說話,只管低着頭把一束淡粉色康乃馨的花瓣一片片撫平,然後插進牀頭的透明玻璃瓶。

於曉非是我最好的,也是惟一的朋友。上小學的第一天,她就和我同桌。之後一直同班,就連父親去世,也是她陪我去的醫院認屍。父親生前始終不快樂,自從母親離婚再嫁,他天天喝得醉醺醺回家,一不順心舉手便要打我。於曉非就帶我去她家住,兩個人擠一張單人牀,睡一個被窩,直到父親出了車禍。#p#副標題#e#

去年她全家移民到了美國,剛開始我簡直不能習慣沒有她的日子。每個孤獨的夜裏,我開着燈,愣愣地看着天花板,腦子裏想的都是她。這讓我一度以爲自己是個同性戀。

後來認識了陸鴻,我可能根本不愛他,但我不能沒有他。因爲他讓我覺得,我是個正常的女人。所以我告訴曉非,我不能同他分手。

於曉非拍着牀跳起來:“絳綠,你瘋了,你瘋了!那個男人有什麼好!”

她一激動,聲線就提高八度,滿臉通紅,手握拳頭。我撲哧笑了出來:“曉非,你好像在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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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愣,喃喃地說:“我是爲你好,男人沒幾個好東西。”

我淡淡地轉過身,拿起丟在沙發上的皮包,打開門走出去。門把手冷冰冰地刺着我的手心,我突然想有一付手套,好讓我躲進它的溫暖裏,永遠不再出來。

回到辦公室,前臺祕書送來一大把紅玫瑰,曖昧地對我眨了眨眼。花裏有張卡片,寫着:“我愛你,原諒我這個笨男人。”

我把卡片扔進垃圾桶,卻把玫瑰橫放在窗前。左右的同事都在埋頭苦幹,沒有人注意這片豔紅,而它卻灼着了我的眼睛,以至於一整個下午我的眼前都彷彿有一片紅色在晃。

下班到家,陸鴻已經熬好了湯,又擺了一桌子的菜:紅燒鳳爪、龍井蝦仁、四喜烤麩、桂花糖藕和梅乾菜扣肉。

每次吵完架都是這樣,我覺得我在不停地踏入同一個格子中,重複再重複……也許這就是生活。

不是不幸福。但是這樣的幸福,就好像是一雙手,套進了非常合適的手套裏。你戴它,不是因爲愛它,而是因爲習慣,而是因爲舒適。

吃完了飯我在水池前洗碗。陸鴻就從後面抱着我,涼涼的手從肩膀上一直滑下去,最後捏着我的手腕,下巴抵着我的脖子,就這樣貼着,緊緊的。

那一刻我知道他是愛我的,很愛很愛我。

愛情太概念,所以我們把它物化。有人以金錢,有人以時間,有人以兒女,有人以忠貞。而我只要這個人緊緊抱着我,那樣我會感覺他愛我,他想把我放進他的身體裏,他的心裏,他的骨髓裏。

第二天我跟陸鴻說,我想要付手套。於是他買了雙豔紅的羊毛手套給我,上面繡着細細的精緻的牽牛花。

我戴着它去和於曉非喝咖啡。她除去了腳上的繃帶,大冬天裏穿着露趾涼拖,指甲上塗着深紫色蔻丹。

我們坐在咖啡店的露天陽臺上,天很冷,其他客人都在屋內享受空調,周圍很靜。於曉非說:“絳綠,你爲什麼一直帶着那付手套?摘下來,你纔可以感受到咖啡的熱度。”我不說話,也不動。

於曉非急急地抓着我的手,又說:“絳綠,你知道我愛你。你離開那個男人,跟我去紐約吧。”

我看着咖啡冒着湮湮白氣,很奇怪它爲什麼涼得那麼慢。耳邊聲音又響起:“你有沒有聽到我的話?”

我擡頭靜靜地看着她。她有着漂亮的丹鳳眼,眼角上挑,眉毛若柳葉。臉盤微微有點圓,但皮膚很白,鼻子高挺。眼影是流行的金色,兩頰上淡淡刷了點胭脂。右耳有一顆水滴型鑽石耳環在那裏發着光。

“呵,我們竟已經認識了二十年。”我微笑着,輕輕轉動着咖啡杯,“但是,不,曉非,我不能跟你走。我想做個正常的女人,有個家,生兩個孩子,養一隻貓,一家子圍坐在一張小桌子上吃晚餐,空氣裏瀰漫着香菸和米飯的香味。”

她哧地鬆開我的手站起,渾身發着抖,推開凳子大步走出去。我知道她在痛。#p#副標題#e#

我慢慢舉起咖啡杯放到嘴邊,還沒有喝,一滴淚已經滴下來,融進白色的泡沫裏,消失不見。

於曉非很快回了美國,臨走時給我留了一封信,信裏有她在紐約的新地址和電話。我同陸鴻的日子,還是這樣一天天的過下去。

公司升了我的職,以表揚多年來的勤勤懇懇。於是白天,在這個文件堆和那個文件堆之間,我把整個人埋了進去。而晚上,則要陸鴻從背後摟着我才能入睡。但我卻開始憎惡做愛,每當他有需求的時候,我都想方設法避開。以至於幾乎每天晚上,他都咆哮着扯着自己的頭髮,不停地問我:“爲什麼?爲什麼?”

爲什麼,爲什麼?我們三個互相折磨得精疲力竭。爲什麼,爲什麼?從小到大我求的也只不過是一付手套所給予的溫暖。還記得二十年前的那個冬天,上海冷得錐心刺骨。茫茫雪地,我打着顫,於曉非握住我的手放進她的棉手套裏。

那就是我要的愛。從背後被人緊緊抱住的愛,把手舒適地放進溫暖的手套裏的愛。

快開春的時候,陸鴻走了。

那天我在回家的路上遺失了一隻手套。我來來回回地找了十多遍,不停地問人:“有沒有看到我的手套?豔紅色的,繡着細細的牽牛花。”

它還是丟了。就好像隨着陸鴻的愛那般無聲無息地消失了。

幸好還剩下一隻。我戴着它吃飯、睡覺、上班。就算後來發着高燒躺在牀上,也還是戴着它。

於曉非從美國飛回來照顧我,她說:“這半年你讓我幾乎花盡了所有積蓄。但是,絳綠,不管你對我怎樣,我還是愛你的。”

可是我已經很清楚地知道我要的是什麼。我是個正常的女人,如果再遇到一個可以從背後緊緊抱住我,給我溫暖的男人,我會願意嫁給他,生兩個孩子,養一隻貓,一家子圍坐在一張小桌子上吃晚餐,空氣裏瀰漫着香菸和米飯的香味。洗碗的時候有雙手涼涼地從我的肩膀一直滑下去,最後捏着我的手腕,下巴抵着我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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