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骨折手術去世 導致死亡的病因竟然是肺栓塞令人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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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骨折手術去世 導致死亡的病因竟然是肺栓塞令人震驚

妻子只是腿部骨折,送到醫院治療並進行了手術,出院當天,她突然昏迷,經搶救無效死亡。事隔三年,湖南長沙人李揚帆仍不願接受這個事實。導致他妻子死亡的病因是肺栓塞。肺栓塞是深靜脈血栓流入肺動脈出現的病症,該症繼發缺血缺氧性腦病,最終導致中樞衰竭死亡。

李揚帆說妻子的死來得實在太突然。6月15日妻子發病,中醫附二跟他談話時,情況說得很嚴重,但比較模糊,他還是抱着一絲希望,轉到湘雅醫院後,直到6月19日湘雅醫院宣佈死亡,他才希望落空。隨後,他和岳父母、女兒在悲傷中料理完喪事,他決定找醫院討說法——妻子到底怎麼死的?爲何治療骨折會出現肺栓塞這種致命疾病?

此時,他發現這個答案並不容易找到。查明妻子死因的最好辦法是屍檢,但此時妻子已火化。根據醫療事故處理相關規定,醫院應在家屬提出死因質詢時,告知進行屍檢的必要性。而兩家醫院都未告知可以屍檢。李揚帆說,他在悲傷之中也未想到過去進行屍檢。

他將兩家醫院起訴到法院,被告知必須進行醫療鑑定。前面兩家鑑定機構,因爲沒有解剖屍體拒絕鑑定,最後,北京法源司法科學證據鑑定中心接受了長沙市開福區法院的委託,進行了鑑定。

鑑定意見認爲,中醫附二醫院在術前告之、術後抗栓治療、發生急性肺栓塞後臨牀診斷及對症治療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存在醫療過錯,與患者最終肺栓塞繼發缺血缺氧性腦病死亡的後果存在一定因果關係。該醫療過錯與被鑑定人死亡損害後果的因果關係程度,從法醫學立場分析爲同等~主要因果關係的程度範圍。

女子骨折手術去世 導致死亡的病因竟然是肺栓塞令人震驚 第2張

對於湘雅醫院的醫療行爲,該鑑定意見認爲,轉院時患者深昏迷、無自主呼吸、各種反射消失、提示預後極差,從臨牀醫學角度已難以採取有效的治療措施,僅能暫時維持患者生命體徵,所以湘雅醫院不存在醫療過錯。

4月10日,長沙市開福區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這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庭審質證中,李揚帆出示的法醫學鑑定意見顯示:中醫附二醫院的行爲與病人死亡之間,爲同等~主要因果關係。

不過,中醫附二醫院認爲原告沒有對患者進行屍檢,對該鑑定提出質疑:“申請重新鑑定,申請鑑定人出庭作證。”

中醫附二認爲,由於原告沒有對患者進行屍檢,原告提出患者有深靜脈血栓,且發展至肺栓塞導致死亡的觀點沒有事實依據,誘發靜脈血栓形成的原因有多種,在沒有病例資料能證明也沒有屍檢的情況下,不能認定彭智鳳的深靜脈血栓系下肢術引發;他們對患者的救治盡職盡責,他們的醫療行爲沒有違反診療規定,醫院沒有過錯。

法庭辯論中,中醫附二訴訟代理人稱,他們不接受鑑定意見結論,“患者的死亡是疾病本身轉歸所致,每個疾病都存在死亡風險,並不是每個疾病都能治癒。”

李揚帆的訴訟代理人、中南大學生物醫學工程教授、主任法醫師熊平說:“每個死因最終都可以歸結爲疾病所致,但是,骨折的病,是不是一定會形成深靜脈血栓,並最終導致肺栓塞?血栓原本是可以預防的,可以不出現的,就是由於醫院在診療過程中沒有盡責,才引發的病。”

民事起訴狀顯示,李揚帆及女兒、岳父母四人,一共要求被告賠償損失166萬餘元。庭審進行了兩個多小時後,審判長宣佈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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