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結婚 前男友上門討要兩千元戀愛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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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結婚 前男友上門討要兩千元戀愛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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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結婚,男子上門討要戀愛經費2000元。男女雙方談戀愛因爲不合適而分開,這本是件很正常的事情,但若是分手後其中一方依舊糾纏不清,就顯得有些過分了。

2月27日10時許,西三教警務站接到一起報警,有居民稱自家屋外一直有人在敲門騷擾,並且很久了也不離開。接警後,值班民警張永輝和石向峯趕到省會維明大街附近某小區。

在一棟居民樓內,民警找到了報警人趙女士家。此時,在她家門口附近,有名三十歲上下的男子正在樓道里徘徊,並不停敲打趙女士家的房門。看到有民警前來,這名自稱姓劉的小夥子表示他不是來騷擾對方的,而是想當面說清楚一些事。小劉說,他和前女友之前相處得挺不錯,但不知爲何就分手了,他找到對方的姐姐,主要是想問個明白並希望趙女士能再撮合撮合。

民警敲開了趙女士的家門。對於小劉的說法,趙女士並不認可,稱她不會干涉妹妹的談婚論嫁,更重要的是,她的妹妹去年底已經結婚了。

聞聽前女友已經嫁人,小劉隨後說,他和趙女士的妹妹談戀愛期間的花銷有2000多元,要求趙女士馬上“退”給他。對於這樣的要求,趙女士沒有答應。

看到要不到錢,小劉當着民警的面又說了一件事,稱在2016年中秋節時,他曾和前女友來趙女士家串過門,當時他曾出錢買了一盒月餅,“這月餅送到你家了,錢總得退給我吧。”

聽到小劉再次提出的無理要求,趙女士有些氣憤,表示一分錢都不會給他。民警對二人現場進行了調解,在告知小劉連續敲門打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做法不合適後,也建議他如果和前女友存在經濟糾紛,可以找當事人具體溝通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等合理方式。最終,民警將小劉帶離小區,讓其冷靜地考慮今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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