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送餐加收"惡劣天氣費"工商認爲應提前告知

本文已影響9.18K人 

昨天,強冷空氣來襲,張小姐按照以往的慣例給附近的餐廳打電話預訂了一份價值15元的蓋飯。當飯店送餐員送來之後,送餐員卻說要17元。送餐員對此解釋說,因爲今天天氣特別冷,飯店決定對每份外賣加收兩元的“惡劣天氣費”。張小姐一氣之下,向工商部門進行了投訴。通州工商分局今天上午表示,已叫停了飯店這種加費行爲。

飯店送餐加收"惡劣天氣費"工商認爲應提前告知

工商部門認爲,飯店加收送餐費用,應當在消費者訂餐時進行告知,由消費者決定是否繼續訂餐。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