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半女嬰器官長反爲“鏡面人” 入院期間被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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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歲半小女孩芹芹(化名)心、肝、脾、膽、肺……全身器官位置與正常人的相反,醫學上被定義爲“鏡面人”。除此之外,她的就診病例上,還羅列了一大串可怕的疾病名稱:複雜先心病、敗血症、化膿性腦膜炎等等。可對於芹芹而言,讓人感到更悲哀的是,入院治療期間,養父母拋棄了她。

2歲半女嬰器官長反爲“鏡面人” 入院期間被遺棄

1.內臟“乾坤大挪移”還患一堆可怕疾病

省醫兒科重症監護室的大病室裏,躺在2號病牀上的小女孩,便是百病纏身的芹芹。小傢伙始終瞪着一雙黑漆漆的大眼睛,不哭、不鬧、不笑。

“她眼睛雖睜着,但其實已經陷入深度昏迷。”該科室住院醫師劉徵介紹,女孩現在的情況很嚴重,她因爲肺動脈瓣狹窄,導致很多血液無法進入肺裏氧活便直接流向心臟,可其心臟又患了完全性心內膜墊缺損,也就是缺少一個零件,讓原本按正常軌道流向的血液,現在呈亂流趨勢,因此,沒有氧活的血液在體內“橫衝直撞”造成孩子身體缺氧,引起了發育遲緩,免疫力低等病症。

此外,小孩由呼吸道將細菌帶到血液中,也因肺動脈瓣狹窄緣故,細菌血無法到肺裏淨化,“竄”到腦子裏時,導致顱內感染,現在已經發展成化膿性腦膜炎,將來恐會有很嚴重的後遺症。

“芹芹還是個"鏡面人"。”該科室萬弦醫師補充說,女嬰的心、肝、脾、肺、胃等器官的位置與正常人相反,也就是醫學上定義的“鏡面人”,“鏡面人”是在人體胚胎髮育過程中,與父母體內基因的一個位點同時出現突變有關,其發生機率大約爲百萬分之一。

據介紹,“鏡面人”只是內臟位置發生變化,相互間的關係並未改變,因此生理功能與正常人一樣,對健康與生活都沒有太大影響。

2.身世坎坷入院第六天被養父母拋棄

萬弦說,女嬰有2歲半,10月10日因發燒和急性腸炎,由一對中年夫婦帶到省醫來治療,結果檢查後發現了一大堆病:敗血症、內臟反位、複雜先天性心臟病等,當時便轉入重症監護室治療。

後來,醫生通知家屬前去繳費時,對方立即告知他們並非女嬰親生父母,而是養父母。“他們說小孩剛出生沒多久就把她撿回家,結果3個月後發現患有先心病。”萬醫生表示,芹芹因爲病情太重,所用的藥比較貴,其養父母從一開始便強調沒錢。

“養父自稱是打工的,養母是個體戶,同時還是個殘疾人,家庭條件不好。”萬弦說,從住院第一天起,他家便沒有繳清過醫藥費,“時不時會交一些錢,但始終不夠,可還算比較關心孩子,每天下午的探視時間,都提早過來問醫生最新進展,瞭解到孩子沒有退燒,還十分着急。”就這樣一直到了16日,當天的探視時間到了,可芹芹養父母卻沒有再出現。

3.養父對醫生說:我不管,你們看到辦

芹芹的養父母留下的地址是凱裏市草坪村五組,但其父曾稱是安徽人,其母系貴陽人,醫生只好根據留下的電話進行聯繫。

“最開始,對方說是已經回安徽去找錢給孩子當醫藥費,第二天再打,態度就變了,稱他們已經山窮水盡,沒錢繼續給小孩治療。”

萬弦說,18日,醫生再次聯繫芹芹養父,對方口氣強硬地說:“我反正也回不來,孩子你們自家看到辦。”萬弦告訴對方,如果非要一意孤行,就會報警告其遺棄,可是養父卻無所謂道:“隨便你們,反正不是我生的,算什麼遺棄?”

據瞭解,養父母共爲芹芹繳納7000元醫藥費,還欠醫院6000多元。儘管養父母離開,但是醫院還在繼續給女嬰用藥,不過孩子現在正處於生死邊緣,很多治療藥物需要監護人簽字後才能使用。“我們盼望着小孩的養父母現身,救救這個可憐的小孩。”

記者隨後撥打了醫院提供的芹芹養父母的3個電話號碼,打第一個時,對方開始不接,再次撥打時便是關機,第二個號碼是停機,第三個被呼叫轉移。

萬弦表示,女嬰他們會一直救治到生命體徵平穩後,再移交給相關部門。

4.律師:養父母已構成遺棄罪

據貴陽市星海律師事務所的任武律師分析,芹芹養父母已經構成遺棄罪。他進一步解釋說,他們和小孩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偶爾幫忙照顧的鄰家孩子,而是一種長期建立的收養形態,因此,他們之間就要按照收養的關係來確認。而現在他們放棄了這個孩子,也就構成了遺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遺棄罪量刑輕會處3年以下刑罰,情節嚴重處3年以上。

同時他還提醒,醫院不可以告養父母遺棄罪,但可以起訴其拖欠醫藥費,遺棄罪屬於刑事責任範疇,只能是醫院報案,由公安機關移交檢察院,最終由檢察院來起訴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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