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天天性侵13歲女兒 被控632罪最長可判3000年 驚人作案細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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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父天天性侵13歲女兒,雖然都說兒女是父母的心頭肉,但近年來虎媽和狼父也頻頻遭到曝光。最近在馬來西亞就爆出一則駭人聽聞的性侵幼女事件,當地一名獸父不僅天天性侵自己的親生女兒,還按一日三餐的藉機猥褻,作案細節曝光,令人髮指……

獸父天天性侵13歲女兒 被控632罪最長可判3000年 驚人作案細節曝光

據馬來西亞媒體報導,馬來西亞一名36歲的“狼父”把15歲的親生女兒當性奴,從兩年前就是女兒才13歲的時候,開始多次性侵她。東窗事發後,他於9日被控632項性侵、雞姦、亂倫及虐待兒童罪。若所有控狀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長達3000年。

此案是馬來西亞新設的兒童性罪案法庭審理的首起案件,被當地媒體喻爲國家有史以來最嚴重的兒童性侵案。由於控罪太多,法庭9日費時一整天也未能完成全部提控,必須延至10日繼續完成控訴的過程。據悉中間還休庭2次,通譯員纔將所有的罪狀讀完,但獸父對於626項罪名全數否認。

獸父天天性侵13歲女兒 被控632罪最長可判3000年 驚人作案細節曝光 第2張

而隨着檢方訴狀的不斷曝光,該獸父的惡行一樁樁、一件件被公之於衆。據悉,被告是一名私人公司顧問,他被控從2015年開始,多次在雪蘭莪州八打靈再也雙溪威的家中性侵當時年僅13歲的受害者。爲保護受害者,法庭禁止媒體報道被告及受害者的名字。

案情顯示,被告於去年和妻子離婚後,獲得受害者的撫養權,此後就不斷侵犯受害者。直到最近,受害者聽說被告要將另兩名和母親同住的妹妹(分別11歲及9歲)接來一起生活,才終於鼓起勇氣向母親揭發被告的獸行。

據被性侵的女兒哭訴,被告幾乎天天都要,連本民族的齋戒月至開齋節期間都不放過,每天早上6點至7點、中午1點至2點及晚上11點至12點,都是下手時機。受害者還表示,她早在父母離異前就已遭狼父性侵;父母離婚後,被告更是變本加厲,幾乎每天性侵及雞姦她。

據悉,被告因此被控觸犯2016年兒童保護法令、2017年兒童性侵罪案法令、刑事法典第376B條文(亂倫)及刑事法典第377C條文(違反自然性行爲)。根據法令,雞姦罪若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監禁,另加鞭笞;亂倫可被判最高30年監禁另加鞭笞。

獸父天天性侵13歲女兒 被控632罪最長可判3000年 驚人作案細節曝光 第3張

獸父天天性侵13歲女兒,目前該事件在馬來西亞國內持續發酵,引發社會譁然。網友也紛紛留言“終身監禁吧!畜生都不如”、“根本不是人!”、“禽獸不如根本該閹掉”。還有網友認爲,保護兒童的法令必須重新檢討,應用立法來避免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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